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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沈阳市干线公路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GZ230083FW0024-0004
2.项目名称:2023年沈阳市干线公路公众责任保险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9万元
6.采购需求:
(1)全市范围内干线公路1463.907 公里(各路线基本情况详见明细,如因政策调整承保里程发生增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同时包括泵站、道班、养护站等),由于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疏忽过失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员上伤亡或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具体要求详见服务需求及要求)
(2)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2000 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 万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0 万
免赔额:公众责任险中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8万元(含8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
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发送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3月14日09点30分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采购单位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经总公司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提供)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发送相关材料至供应商,供应商缴纳文件费用后,视为获取采购文件成功!
2.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磋商会议。(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鼓励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在线观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24-31305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联系方式:17640273835
邮箱地址:zbb@****gl.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户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07010133****0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宁
电 话:176****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