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按照《关于沈阳市一、二类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各相关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提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我市经营期届满一、二类客运班线重新许可情况公示如下:
经营届满重新许可明细汇总表(第一批)
联系电话:23920551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日
公示(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