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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则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工作规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工作规则〉的通知》(辽交行审规〔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沈交发2021-48号-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工作规则》的通知.pdf


文件链接:《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规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工作规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