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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地方海事
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开始办理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3-31

在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能够尽快运达,保证人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组发布了《关于做好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办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的办理和使用工作已经开展。

一、谁能办、到哪用、怎么办

凡是在沈阳市域范围内运营,有在辽宁省内跨市域运输需求的重点物资保障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皆可办理,通行证实行辽宁省各市互认原则。

办理流程有以下环节:

根据运输重点物资的品类,由重点物资保障单位会同拟合作的道路运输企业,要向对口的区、县(市)商务、农业、工信等相关部门提交通行证办理申请,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经以上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农业、工信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核发。

需要注意的是,通行证严禁伪造、变造。通行证办理结束后,市商务、农业、工信等相关部门将对发证车辆的号码、车牌颜色进行登记,并按办理批次将登记信息经市交通运输局报省交通运输厅,以便实施防伪核实。

二,通行证怎么用

各公路防疫检测点将开辟重点物资运输专用通道,设置明显标识,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可优先检查,快捷通行。通行时,需要查验的必要流程是:

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地市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酸检测。

来自非重点关注地区的车辆,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

三、通行后该如何

所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实行闭环管理运输。由重点物资保障单位安排专门联系人,持单位证明到公路防疫检测服务点填写重点物资运输登记表。经公路防疫检测服务点核实后,货运车辆由联系人全程闭环护送到装(卸)货地点。

对在沈即停即走的车辆,装(卸)货期间驾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装(卸)货物按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杀。装(卸)货完成后立即离沈,由重点物资保障单位安排专人全程闭环护送至公路防疫检测服务点并向检测服务点报备。

对卸货后在沈长期停留且有固定住所的车辆驾乘人员,由重点物资保障单位将驾乘人员信息向其住所在社区报备,安排专人、专车将驾乘人员送至其固定住所,并按照社区要求严格采取防控措施。对卸货后在沈长期停留且无固定住所的车辆驾乘人员,由重点物资保障单位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的货车停车场或货车司机服务驿站,并按区、县(市)指挥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对无对接单位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由公路防疫检测服务点就近闭环护送至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的货车停车场或货车司机服务驿站,并按区、县(市)指挥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最后,需要提醒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运输企业的是,请在以上运输行为各环节中严格执行防疫政策,如造成疫情扩散,企业需要立即整改,相关部门还将收回其已办理的通行证并暂停受理其新办通行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