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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18-09-10

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沈财库201838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2017年度预算支出1781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09.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701万元。我局2017年决算支出199160.82万元,比预算多支出181350.25万元。决算比预算多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追加预算资金的支出,主要包含成品油改革补贴支出68316.8万元、公交公益性补助和公交环保车辆更新支出26848.5万元、公路建设资金支出25000万元等;二是2016年结转资金形成的支出,主要包含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9226万元、铁路项目支出7400万元、成品油改革补贴支出21615.5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说明

2017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81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633位在职人员、11位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保障经费支出,2017年基本支出比2016年度14659.9万元减少1846.9万元,主要是减少下属单位公路管理处部分郊县工作人员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904万元,公用经费1909万元。分别详细说明如下:

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2413.82万元、津贴补贴1977.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59.34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215.22万元、绩效工资296.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5.92万元、离休费120.78万元、退休费1851.15万元、抚恤金75.08万元、生活补助1654.28万元、医疗费50.1万元、奖励金24.68万元、住房公积金623.23万元、货币化住房改革补贴149.76万元、采暖补贴234.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支出9.48万元。

公用经费中办公费135.95万元、印刷费8.25万元、咨询费13.35万元、手续费1.63万元、水费33.82万元、电费161.35万元、邮电费387.46万元、取暖费157.07万元、物业管理费59.41万元、差旅费94.13万元、维修护费38.13万元、租赁费2.22万元、会议费0.77万元、培训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专用材料费6.5万元、劳务费133.27万元、工会经费75.38万元、福利费1.7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3.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没有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沈阳市交通局

              2018年8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