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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策解读
沈阳市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解读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一、为什么出台专门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安全工作上升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政治新高度,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工作作出系列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安全生产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命为代价的红线底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道路客运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但与民航、铁路等其他客运领域相比,道路客运领域仍然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领域,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基础仍不牢固。汽车客运站作为客运组织的重要场所和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针对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出台了我市《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提升客运站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规范》的制定坚持什么工作原则

《规范》的制定总的方向是保证安全生产要求不打折扣以及不增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必要的负担,具体制定过程中交通主管部门主要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近年来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使《规范》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相统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台账管理、报班和出站检查、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立足行业实际 。统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实际,以及与道路客运经营者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强化客运站在营运客车安检例检方面的有关要求,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

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是依法明确了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二是依法明确了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要求,并参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分别明确了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的9条职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10条职责。三是明确“六不出站”,即增加“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

2.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一是明确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二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引导客运站可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三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会议、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细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主体、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应急预案内容及演练等要求。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是危险品查堵方面,为适应安全防范新形势,明确一级、二级客运站应当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危险品查堵人员应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托运物品登记和安检应执行《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JT/T 1135)等;二是报班、出站管理方面,完善报班时对客车和驾驶员有关单证的查验要求,鼓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运客车、驾驶员有关单证一致性查验,提升查验效率。

3.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增加了客运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隐患登记和整改、统计分析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要求。此外,强化汽车客运站经营者接受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的要求。

 

《沈阳市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政策解读.pdf


文件链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