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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12-22
经过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多轮评定审核,正式确认沈阳市19个项目纳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范围,2024—2026年实施期内核定投资22.6亿元。
依据《辽宁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辽财经规〔2024〕10号),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及管委会,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提报2024年奖补资金申报材料,由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及管委会初审合格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复审后上报市政府。
12月22日,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中欧班列(沈阳)数字化综合物流服务平台等16个项目获得2024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按规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后,我局将通过好政策平台下发至各相关企业。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