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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对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4]648号)及下一年度试验检测费等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自省投资,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沈阳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计划建设项目含接转工程208.2公里,2025年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含旅游路项目)849公里,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春季复验项目。
招标范围:2025年沈阳市公路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农村公路、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检测服务期:2025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2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 2、投标人或其下属检测机构具有国内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企业业绩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检试验检测或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1、在本单位缴纳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具有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至少在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1、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在本单位缴纳保险1年及以上,具有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至少在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试验检测人员要求(4名):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2、在本单位缴纳保险,具有2年以上公路试验检测经验。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得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二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9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2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Insggzy.com/EpointSS0/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2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31302006
招标代理: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代理联系人:姜国新、龚晶晶
代理电话:024-82578965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