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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通武线(于洪界至大民屯镇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6-12


沈阳市通武线(于洪界至大民屯镇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5月11日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技术分、综合分、其他分、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技术分、综合分、其他分、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情况:

推荐意见

1

2

3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

有限公司

预期中标价(元)

46104295

46165460

46179575

第一信封  技术分

35.44

34.74

34.44

综合分

25

25

25

其他分

35

35

35

评审总分

95.44

94.74

94.44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本项目创建品质工程。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本项目创建品质工程。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本项目创建品质工程。

安全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工期      (日历天)

133

133

133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沈阳市新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话:024-23907897

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人:  张先生

话: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编:110000

    人:谭宏伟

  话:024-83733449-83/13709857758

电子邮件:739811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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