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辅助浏览
- 网站导航
- 网站首页
- 交通政务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党建工作
- 行业服务
- 政民互动




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6月26日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技术分、综合分、其他分、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沈阳市东张线(康平县城至任家窝堡段)修复养护工程、(任家窝堡至张强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6月26日在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技术分、综合分、其他分、评审总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抚顺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32138130 | 32251635 | 32426000 |
36.37 | 33.74 | 33.26 | |
主要人员分 | 25 | 25 | 25 |
其他分 | 35 | 35 | 35 |
评审总分 | 96.37 | 93.74 | 93.26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
工期 (日历天) | 148 | 148 | 148 |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包仲凯 | 建造师证书 | 辽1212023202400333 | 1 | 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 2024-12 |
交安证书 | 辽交安B21G00200 | ||||||
2 | 项目总工 | 杨永凯 | 职称证 | 181011465 | 1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鞍山市沈海线(高坨至古城子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第2标段 |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 辽宁省鞍山市 | 2024-12 |
安徽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黄波 |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交安B | 皖1342016201824980 | 1 | 六安市2020 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四标段 | 2021.09 |
皖交安B18G04816 | 2 | 六安市2022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02标段 | 2022.07 | ||||
2 | 项目总工 | 汪俊 | 高级工程师 | G190625 | 1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六安市2020 年提前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02 标段 | 六安市公路管理处 | 六安市 | 2022.07 |
2 | 六安市2020 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四标段 | 六安市公路管理处 | 六安市 | 2021.09 |
3 | 六安市2022 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施工02标段 | 六安市公路管理处 | 六安市 | 2022.07 |
抚顺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韩广宇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辽1212023202400538 | 1 | 抚顺市饶盖线(五道沟岭顶至六道水库段)修复养护工程及通武线旺清门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 2023年12月 |
2 | 项目总工 | 刘忠锋 | 高级工程师 | 00176758 | 1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抚顺市饶盖线(白云桥南侧至冰湖沟段)修复养护工程(二标段) |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抚顺市 | 2021年10月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0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 编:110005
电 话:024-23907897
招 标 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238950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谭宏伟、何惧
电 话:024-83733449-86
传 真:024-83733449
电子邮件:22399829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