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发放公告》,我局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11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附件: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附件: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审核结果公示.pdf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