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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确定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按照《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发放公告》,经申请人申请、数据审核和审核结果公示,现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确定结果予以公示。
确定结果公示的车辆,申请人即取得本次网约车营运资格,请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的申请人,在收到确定结果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时间安排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详见“盛京通”App办事指南)。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网约车营运资格。
本公告由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确定名单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