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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车辆管理所关于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 “预约出租客运”相关事项的通知(二)
信息来源:沈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6-04-29
各位已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的申请人:
根据4月15日本网站发布的《车辆管理所关于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车辆管理所将于5月11日至5月24日(集中办理第二阶段)为《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申请书》左上角编号以BB、BD开头的抵押车辆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现将《集中办理第二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予以发布,请各位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及附件中的时间安排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集中办理第二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表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