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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省道沈环线(工人北街至泡子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30

    沈阳市省道沈环线(工人北街至泡子沿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04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候选人排序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工期(天)

1

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1,807,843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64

2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1,525,985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64

3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1,481,727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64


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全称

发包人

建设地点

交(竣)工年月

1

国道G202黑大线马场至台后段路面改造工程

瓦房店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大连瓦房店市

2023.11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全称

发包人

建设地点

交(竣)工年月

疑似日期错误

2023年鞍山市黑大线(冉家堡至水鸭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鞍山海城市

2023.10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全称

发包人

建设地点

交(竣)工年月

1

2024年葫芦岛市绥青线(孤山子至卜孟台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辽宁省葫芦岛市

2024.11

2

沈阳市沈海线(京抚线至于家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

2023.10

3

盘锦市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辽宁省盘锦

2025.09


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交(竣)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张书伟

建造师证

辽1212013201410247(公路工程)

1

国道G202黑大线马场至台后段路面改造工程

2023.11

安全B证

辽交安B17G00233

2

项目总工

程丕正

职称证书

00122915(道桥)


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交(竣)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崔升波

建造师证

辽1212017201714678(公路工程)

1

省道204线乌奴耳至塔尔气段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2023.11

安全B证

辽交安B1G00705

2

项目总工

王吉增

职称证书

181148620(道路桥隧)


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交()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王硕

建造师证

1212019202000899(公路工程)

1

2024年葫芦岛市绥青线(孤山子至卜孟台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2024.11

2

盘锦市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修复养护工程

2025.09

安全B证

辽交安B20G00391

2

项目总工

刘胜男

职称证书

181132813(道路桥隧)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0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电    话:024-23907897

    邮    编:110005

    招 标 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23895058

    邮政编码:110005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韩金荣、闫晓凤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附件:附件1详细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

附件1详细评分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pdf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