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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本溪来函新开碱厂、小市至沈阳线路征询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业务办理前公示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来函,原本溪东方客运安大有限责任公司因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整体并入本溪安大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现将本溪安大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及班线经营许可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本溪安大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二类、三类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

拟投入车辆:29台班车和5台包车(均由本溪东方客运安大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车辆划转)

拟申请班线经营许可情况:

许可事项

备案事项

序号

许可名称

经营主体

线路名称

日发班次下限

线路类别

拟投入车辆数

途经线路

1

班线许可

本溪安大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小市-沈阳

1

二类

6

G506(集本线)、丹阜高速(本溪上、沈阳下)

2

班线许可

本溪安大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碱厂-沈阳

1

二类

2

南甸、田师付、小市、小堡(G506)、丹阜高速(本溪上、沈阳下)

备注

该线路原经营者为本溪东方客运安大有限责任公司,现拟进行经营主体变更,其他许可事项如班次,车辆等保持不变。


针对上述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公开征询意见,请于2026年6月3日前将意见须以企业名义,通过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留联系方式)向相关客运站反映。

公示截止至2026年6月3日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