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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在咨询是否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车的营运证?

信息来源:科技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9-04-20

留言时间4月20日
答复时间4月20日
答复单位道路(水路)运输事务服务部
网民留言市民来电在咨询是否取消4.5吨以下普通货车的营运证?
答复内容答: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发展发[2018]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自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