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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的限高标准是多少?车辆超过限高标准应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留言时间 | 4月17日 |
答复时间 | 4月17日 |
答复单位 | 摘自交通运输部12328热线知识库 |
网民留言 | 问:道路运输车辆车货总高度的限高标准是多少?车辆超过限高标准应如何处理? |
答复内容 | 答: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的属于超限运输车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超过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行驶。对于超载、超长、超高、超宽装载运输的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不仅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也会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行驶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