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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9-19
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拟对《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予以反馈。
1.信函:请将意见建议邮递至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出租交通管理处,邮编:11000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约车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czc-sjtysj@shenyang.gov.cn,将邮件主题设置为“网约车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务必在邮件内容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