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正风肃纪监督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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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一、受理范围

1.受理中央、省、市财政拨付至沈阳市交通局的各类项目(资金)在监督、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2.受理对沈阳市交通局正风肃纪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人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举报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举报内容、举报材料发送至我局正风肃纪举报邮箱,同时将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一并写入邮件中。

举报邮箱地址:syjtzf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