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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及营运标识的通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4-04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非法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现将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及营运标识样式明确如下:

  

  1. 车身颜色样式。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样式为上下双拼色,共6种车身颜色样式,即:上白下黄(白色、黄色呈波浪形分割);以下五种颜色样式颜色分界处呈直线分割:上红下灰、上绿下灰、上蓝下灰、上青下灰、上黄下灰。以上具体颜色样式见附件。

  

  2. 门标。巡游出租汽车门标标识包括“TAXI”字样和出租汽车企业简称,水平粘贴在前车门两侧,左右对称。

  

  3. 顶灯。巡游出租汽车安装统一规范的顶灯,顶灯上有“TAXI”或“出租”字样。

  

  4. 计价器。巡游出租汽车应安装计价器,用于计程计价。

  

  附件:沈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图示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8日


附件沈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颜色图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