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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运行情况调度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11-11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

年初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沈阳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呈现明显下滑趋势,公路货运、公路客运、城市公交等领域的多项指标出现前所未有的大幅下降。按照近期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理顺沈阳交通运输各领域运行情况调度和经济形势分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查整改工作责任,现将相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负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经济形势分析调度、重点企业调度和数据填报工作,负责铁路、航空的运行情况调度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规划处

配合部门:运输处、公共交通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公路水运处、交通设施建设处,市行政执法队、事务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二)负责完成公路货运、公路客运、物流、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维修、驾培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调度分析、重点企业调度和统计数据填报。

责任部门:局运输处、市行政执法队

配合部门: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三)负责完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调度分析、重点企业调度和和统计数据填报。

责任部门:局公共交通管理处、市行政执法队

配合部门:局交通设施建设处,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负责完成地铁、有轨电车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调度分析、重点企业调度和和统计数据填报。

责任部门:局轨道交通管理处

配合部门:市行政执法队

(五)负责完成公路领域的重点项目调度和统计数据填报。

责任部门:局公路水运处

配合部门:市行政执法队、事务服务中心,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任务安排

(一)GDP指标相关工作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负责5个GDP核算指标的运行调度工作,包括公路运输总周转量、铁路运输总周转量、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

由局运输处负责组织市行政执法队和其他配合部门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3个指标的数据统计,调度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以上各领域的经济运行分析及指标预测等工作。每月1日前将经济运行分析和数据报表报局综合规划处汇总。

由局综合规划处负责会同相关配合部门完成铁路运输总周转量、航空运输总周转量2个指标的数据统计,调度行业重点企业完成以上各领域的经济运行分析及指标预测等工作。负责5个指标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

由局运输处、公共交通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公路水运处分别组织市行政执法队和其他配合部门完成本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客运、公路货运、铁路、民航、城市公交、公路等领域的指标运行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举措和发展趋势分析等,并及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报局综合规划处汇总,一般为月调度。

(三)重点企业运行调度

由局运输处、公共交通管理处、轨道交通管理处分别组织市行政执法队和其他配合部门加强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调度。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统计工作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0〕175号)要求,道路运输行业要分别选取1家货运企业、1家公路客运站进行月度经济运行分析跟踪调度选取3家货运企业、1家公路客运站、1家班车客运企业进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跟踪调度,并及时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和样本数据。其他行业请参照此标准开展本行业重点企业调度工作。

(四)对疑似达标未入库企业的核查纳统

由局综合规划处负责组织行政执法队及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市统计局定期下发的疑似达标未入库企业核查工作,确属达标的,由各区、县(市)统计部门纳入规模企业统计范围。

(五)其他统计报表

1.行业报表

由局运输处、公共交通管理处组织行政执法队和其他配合部门完成行业报表的填报工作,包括统计月报和统计年报。

2020年的统计月报包括公路运输完成情况表、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情况月报表、公路运力及客货运输量表3张表格。

2020年的统计年报工作将在11月末启动,待省交通运输厅、市统计局等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后,由局综合规划处另行组织。

2. 企业一套表直报

由局运输处、公共交通管理处组织市行政执法队和其他配合部门完成,先组织企业直接填报,然后先后完成区级审核和市级审核。包括一套表年报、季报和月报。

2020年的一套表月报和季报包括公路运输月度生产情况表(月报)、公路客运站旅客运输情况(月报)、城市公共交通月度运营情况(月报)、法人企业季度财务状况(季报)4张表格。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审核时间为次月1-4日,季报为季后首月的25日前。如有变动,以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为准。

2020年的一套表统计年报将于11月末启动,待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具体工作任务后,由综合规划处另行组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统计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行业运行情况调度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各行业牵头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11月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报至局综合规划处,便于日常工作业务联系。发生人员变动时,要高质量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新的联系人信息。

2.加强沟通,做好工作衔接

各行业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联络机制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建立,请各牵头部门加强工作对接,特别是加强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切实落实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的工作责任。11月3日前将本行业工作联系人体系建立情况报局综合规划处汇总。

3.强化时限,确保数据真实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限和报送路径,严谨细致、扎实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细致、全面地开展经济形势分析,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真实准确,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