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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于贯彻落实《机动车 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11-10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现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规定》的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和研讨,熟悉《规定》各项内容,深刻认识《规定》实施的重大意义。按照《规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