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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找关系清单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省内公路(总质量100吨以下)
超限运输许可-省内超限运输Ⅰ类、Ⅱ类、Ⅲ类
1、进入浏览器,搜索“沈阳政务服务网”;
2、在沈阳政务服务网主页内,选择定位在“沈阳市”;
3、选择“个人办事”或“法人办事”(以营业执照上经营性质为准);
4、在“我要办”栏目里,选择“按部门”下面的“市交通局”;
5、在右则选择相应的许可事项;点击对应的办事指南;
6、点击【申报】
7、法人用户或个人用户,登录;
8、根据申请业户的信息填写基本信息;
9、上传相应信息材料(注:拍摄图片要求清晰,但上传时不需要上传原图)
全部上传完毕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