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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审验、注销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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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后在主页面选择“部门”→选择“市交通局”;

4、在事项列表中找到“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补发、审验、注销”;

5、点击“申报”;

6、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