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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巡游、网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规定进行出租汽车(巡游、网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19.1 需提供要件
①准考证(资料来源:申请人提供。)
②身份证原件(外地人员需要提供暂住证);(资料来源:申请人提供当场检验后返还)
③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要求蓝色背景、无冠、正装、身份证号码)(资料来源:申请人提供。)
19.2 办理路径
窗口办:
沈阳市交通培训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299号)大厅11号窗口
沈阳市交通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雪松东路98号)大厅9号窗口
19.3 办理时限:考试合格9个工作日
19.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31077769(交通培训中心),89155877(交通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