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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员、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可申请核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17.1 需提供要件
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中—部门—市交通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押运员、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申请材料—下载样表)
②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学历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培训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17.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交通培训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299-3号)
17.3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1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31077769,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