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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变更备案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42.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变更备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42.1  需提供要件

①董事会、股东会议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授权委托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资料来源:无需提供材料,通过在线核验方式获取)

4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2号)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

4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83963793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