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辅助浏览
- 网站导航
- 网站首页
- 交通政务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党建工作
- 行业服务
- 政民互动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变更备案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42.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变更备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42.1 需提供要件
①董事会、股东会议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授权委托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④工商准予变更通知书(资料来源:无需提供材料,通过在线核验方式获取)
4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2号)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henyang.gov.cn

4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2.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83963793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