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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换证检验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渔船检验证书的有关项目,按规定期限换发证书之前的检验。
27.1 需提供要件
①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原件(资料来源:现场填写)
②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原件(资料来源:现场填写)
③船舶所有人授权申报检验的委托书或船舶修造合同复印件(需要时) (资料来源:船舶所有人 免提交)
④现有渔船检验证书及相关文件原件(资料来源:船舶所有人 免提交)
27.2 办理路径:电话受理,赴船舶现场办理。
27.3 办理时限:检验合格,即时办结。
27.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业务,建议您拨打咨询电话86530030,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