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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船舶名称核准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船舶在将要登记之前,船舶所有人向海事机构申请使用船舶名称。

25.1  需提供要件

①《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e71da07-2e57-4b6d-b49a-9eb47edd6548&taskid=2359f95d-5fd5-4dfc-a837-5f45824f1d32中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材料详情—查看详情—空白表格下载)

②申请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免提交)

25.2  办理路径

窗口办: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10号甲

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25.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86530030,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