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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船舶名称核准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船舶在将要登记之前,船舶所有人向海事机构申请使用船舶名称。
25.1 需提供要件
①《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ae71da07-2e57-4b6d-b49a-9eb47edd6548&taskid=2359f95d-5fd5-4dfc-a837-5f45824f1d32中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材料详情—查看详情—空白表格下载)
②申请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免提交)
25.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10号甲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25.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5.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86530030,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