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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船舶所有权登记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向海事机构申请登记。
24.1 需提供要件
①《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syzwdt/epointzwmhwz/pages/eventdetail/personaleventdetail?taskguid=80e7bca1-1e70-4e31-a9d4-58214bff9654&taskid=9f802055-62ae-4bc0-a8b4-6c47f4c19c18中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材料详情—查看详情—空白表格下载)
②船舶建造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免提交)
③船舶检验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免提交)
④船舶所有人营业执照(资料来源:申请人 免提交)
⑤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提供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
24.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沈阳市皇姑区庐山路10号甲
②网上办: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
24.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86530030,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