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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贵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各区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是加快城乡统筹协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精准扶贫脱贫的迫切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等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交发展发[2021]64号)关于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沈阳市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
一、高度重视,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调研
为切实掌握沈阳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推进沈阳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2023年4月至7月市交通运输局对沈阳市新民、康平、法库、沈北、苏家屯、于洪、辽中、浑南八个涉农区、县(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线上沟通、收集资料等方式调研了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客运服务一体化、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一体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的措施和建议。通过调研发现了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节点不完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程度不高、农村公路亟需完善提升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开展三级物流节点体系建设、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大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建设等解决措施,并着手实施。为开拓视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6月29日至30日赴吉林省辉南县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研学习。
二、开展评估,动态掌握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
为动态掌握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从2020年开始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评估从基础设施一体化、客运一体化、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以及一体化发展环境四个方面开展,设置了28个指标,满分100分。沈阳市全市划分为9个评价主体,其中:沈阳市主城区(和平、沈河、皇姑、铁西含张士开发区、大东)作为一个评价主体,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分别为8个独立评价主体。根据2023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估结果,除苏家屯外所有评价主体都达到5A,总体来看沈阳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较高。
三、整合资源,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利用客运优势,探索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沈阳邮政先后与法库、新民交通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开展了农村客运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试点。沈阳邮政与法库县交通局成功打造交邮合作模式,在县客运中心建成场地1600㎡交邮联合配送中心,每小时邮件处理能力达5000件,开通交邮联运线路5条,代运客车15台,总计联运邮路507公里,惠及法库18个乡镇,233个村。2023年新民市客货联运公司、邮政集团辽宁省新民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开通交邮联运线路1条,代运客车1台,联运邮路32公里,惠及新民1个乡镇。 法库县供销社试点建设县域物流仓储分拣配送中心。已建成7300平方米物流仓储中心,菜鸟乡村智能环形分拣设备投入使用。圆通、韵达、淘菜菜三家企业现入驻,其中圆通、韵达两家物流企业已使用智能分拣设备进行混拣,早间、午间两个分拣时段可分拣15000件和5000件,物流配送覆盖20个乡镇,135个行政村。
四、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我市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作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重要抓手。2022年《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交通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交发展﹝2022﹞130号)下发后,我市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鼓励各地区积极参与创建,指导浑南区申报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实现我市零申报突破。为推进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了微信群等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调度,对重点区县进行重点沟通,积极解读各项政策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县(市)积极参与创建申报。2023年鼓励指导新民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国家级示范县申报,对新民市制定的创建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和指导,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最终获批国家级示范县创建。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新民、沈北等地区参与省级示范县创建,通过现场指导、线上指导等方式帮助各地区编制创建方案,答疑解惑,推动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最终获省里批准创建。
五、政策引领,强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考核
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沈阳市研究制定了《沈阳市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对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客货邮融合发展、城乡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安全绿色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组建了由市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各部门组织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专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沈北、新民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成立了由区县(市)长为组长,主管区县(市)长为副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文旅广电局局长、自然资源分局局长、城市建设局局长、商务局局长、城市管理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列为重点工作,同时作为全年绩效考核指标。市交通运输局把示范县创建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月调度评估推进。同时,强化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将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级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对工作的促进作用,重点考核农村地区客运通车率等指标,严防“通返不通”。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紧紧围绕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物流、发展环境一体化工作,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一是持续加大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力度,改善农村通行条件,在往年每年维修改造500公里的基础上,今年提高到800公里;二是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评估,通过一体化评估,动态掌握各区、县(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状态和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或措施,不断提升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2024年采取专门指导、重点帮扶等方式,重点推动苏家屯区城乡一体化评估达到5A水平;三是强化对农村出行服务的年度考核,充分利用市政府对县区年度考核机制的作用,通过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积极认真开展对县区的出行服务考核,确保有出行需求的建制村通车率100%,严防“通返不通”,确保农村地区群众方便出行;四是持续推进沈北、于洪、新民等地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阶段调度、协调解决问题等方式,督促强化各地区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单位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物流、发展环境一体化发展,树标杆、立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推广,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