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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加大城乡公交扶持政策的建议(第0476号)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谭贵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各区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域公交作为连接城乡、服务农村的重要交通方式,其平稳运营对于提升县域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合理利用补贴和奖励资金、推动县域公交发展,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沈阳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7月26日印发,《办法》第三条“市统筹资金支持项目”第四点明确,“推动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发展,优先支持县城和县级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购置,重点支持辖区(含县城和县级市)全部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以及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民生工程,近年来,已在农村客运车辆购置、客运场站建设、等级客运站充电桩建设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补贴资金,推进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助力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