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市人大代表建议
2025年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的建议(第0389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石东生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窗口行业,事关人民群众出行。作为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我们深知责任重大,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但受现有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驾驶员队伍素质等因素制约,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存在差距,尚需进一步提高。

您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强管理以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的建议,体现了您对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和关心。您对出租汽车服务水平问题的中肯批评,引发了我们的反思。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组织负责同志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采纳和落实情况如下:

一、驾驶员培训教育问题

为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2024年我们向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者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措施分为岗前培训教育、在岗继续教育、违章人员专项培训教育、“空中课堂”教育等四类,主要针对行业法律法规、文明服务规范、职业技能三大方面内容开展培训,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认真贯彻落实。管理部门对照企业继续教育计划,通过查看继续教育登记台账、查课、旁听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之中。

各项培训教育措施中,《通知》规定岗前培训教育不少于1.5学时,在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12学时。为保障培训质量,沈阳市交通行业培训中心拍摄制作了教学视频,推送给出租汽车企业,供培训教育之用。

二、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振行业精神面貌

出租汽车行业倡导行业立足岗位学雷锋,开展窗口文明诚信服务创建工作,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配合沈阳“冬日雪暖阳”冬季游系列活动,开展“我是雷锋”——沈阳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诚信“宠客(qiě)”服务行动,举办“文明相伴 温暖同行”文明服务提升行动,对15将先进企业,18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开展“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知识竞赛活动,重点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文明服务能力,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展示行业新形象,以活动为载体,评选出星级驾驶员1456人,模范车338台。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扩大雷锋车队规模为500台,在行业内培树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加强执法力度问题

近年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不断加强对非法经营“黑车”和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查处的“黑车”数量均在2000台以上。对实施收取高价、计价器作弊等违法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建立了机场、车站营运车辆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列入负面清单的389名驾驶员进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准予营运。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打击黑车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重点区域内的专项治理整顿,加大对违法营运的黑车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出租汽车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出租汽车车载终端设备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对出租车拒载、绕远、要高价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持续开展计价器作弊专项整治,执法协调部门通过后台数据监控,定期向各区执法部门派发查处任务,并通报计价器作弊整治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