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市人大代表建议
2026年市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公交车小型化的建议(第0241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4-09

崔振强代表:

《关于公交车小型化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城市客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社会公众有了更多的出行选择,出行习惯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我市公交行业客运量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处于下降状态,2024年至2025年基本保持在每年5亿人次左右,我市公交行业客运量变化也反映了国内公交行业的发展特征。基于行业发展情况,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在2023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可根据客流需求应用小型化公交车辆。同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提出,各地需坚持设备更新与资源节约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客流变化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

公交车辆更新为企业自主经营行为,我局按照政策要求加强指导,从降本增效、推动公交与地铁融合发展、提高公交线网覆盖范围等角度出发,也需要科学策划公交车辆更新工作。根据线路运营和客流实际,参照国内城市的主流趋势,相关企业去年、今年已分别在部分线路推广应用209台、782台8.5米系列公交车辆,较之之前的10米系列车辆,车辆长度有所减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为抓手,坚持“有序推进、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的原则,以满足市民基本出行为前提,引导企业稳步实施公交运力结构升级,确保公交服务高效有序、持续优化。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联 系 人:崔智涛

联系电话:23915108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