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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振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治理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净化城市窗口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执法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非法营运行为治理的严峻形势与执法工作成效
多年来,市交通局始终将打击非法营运作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作为非法营运的新型表现形式,具有隐蔽性强、欺骗性高、社会危害大的特点,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权益,影响了城市窗口形象。
2025年以来,市交通局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098台。针对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这一突出问题,我们已通过大数据筛查出328台疑似车辆,并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2026年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为有效治理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问题,我们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宣传发动与入户走访阶段
交通部门会同公安、残联及属地街道,对大数据筛查出的328台疑似“双色高仿车”开展入户宣传,要求车辆所有人主动变更车辆颜色、拆除营运标识。向全市驾驶员发送《致驾驶员的一封信》,宣传驾驶“双色高仿车”从事营运活动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
(二)组建属地整治工作专班
在市内五区大队及浑南、沈北、于洪、苏家屯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分别组建属地整治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交通执法部门4人、公安部门4人、交警部门2人组成,配备相应执法车辆。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强度,每周至少组织2次大规模集中检查、密集执法,采取日常执法与突击夜查、跨区执法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检结合等多种方式。
(三)实施集中处理与台账管理
整治期间采取集中处罚工作机制,组建由交通、公安、民政、残联人员组成的集中处罚专班。各专班查扣的“双色高仿车”案件集中由交通执法部门实施处罚;涉案车辆集中存放。交通执法部门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原则建立台账,并将处罚结果通报各属地政府街道,实现信息共享。
(四)分类治理与综合施策
1. 健全人从事非法营运:依法实施处罚,没收营运标志设施并强制改回车辆行驶证登记颜色。同时,将案件情况通报属地公安部门,对擅自改变车辆登记颜色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 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首次查处实施教育整改,建立台账,没收非法设置的营运标志设施,暂不予以罚款。宣传车辆改色整治政策,要求当事人签署改正违法行为承诺书,改正车辆颜色,改色费用由财政承担。对于台账登记车辆再次被查扣的,依法实施处罚。
3. 建立帮扶转化机制:对台账在册人员按照行政区划通报所在街道、社区;屡教不改的,取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于身体状况和车辆技术条件较好的,交通部门酌情为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证件进行帮扶。
4. 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交通部门将处罚数据信息抄送保监会。保监会对处罚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车辆再次投保时保险费用按营运车辆标准收取。
5. 建立行业标识保护机制:交通部门出台相关办法,制定巡游出租汽车特有标识并由出租协会申请“商标”和知识产权;推出出租汽车行业营运专用牌照,交警部门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号段。对于非法营运车辆未经许可使用相关“商标”、牌照的,出租协会依法提起诉讼。
6. 强化刑事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多次处罚后仍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驾驶人,移送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各属地信访部门积极处置相关信访事项,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非法营运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严重影响,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协同机制,坚持整体推进: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加强同属地公安、残联、信访、民政部门及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沟通和联系,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协同机制,通报整治成果,交流工作经验,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
(三)做实基础工作,强化分析研判: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建立机制,对工作进展、成果数据等基础信息形成详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强化分析研判,关注重点群体动态,强化预测预警预防,针对从事“双色高仿车”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车辆、轨迹等相关信息开展摸排分析工作。
(四)坚持综合施策,严格监督考核:针对从事“双色高仿车”非法营运从业人员特殊人群特点,注意工作方法,积极协调属地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综合施策、帮扶转化,实现综合治理、良性循环。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持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特别是双色高仿克隆出租车这一新型违法形态。通过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帮扶转化相衔接,信用惩戒与刑事打击相配合,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内形成长效机制,为净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秩序、营造良好交通出行环境、提高交通行业文明服务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推动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