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政协提案
关于提升沈阳市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提案(第366号)答复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刘国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沈阳市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也是一个城市的对外名片,承载着方便百姓出行、展示城市形象等诸多职责。作为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我们深知责任重大,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管理,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但受现有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驾驶员队伍素质等因素制约,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存在差距,尚需进一步提高。  

您在政协会议期间提出的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的建议,体现了您对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和关心。您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的分析,引发了我们的反思。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组织负责同志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采纳和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服务质量跟不上问题

为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我们今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两次车容车貌集中检查活动。在4月和9月我局统一组织企业召集所属出租汽车进行定点集中检车,重点检查车辆的卫生、安全、车内GPS设备等,给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卫生、安全的乘客环境,对不合格的车辆,督促其整改、补检。

2.开展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根据《辽宁省出租汽车质量信誉考核》每年年初对从业人员日常表现进行评分,根据评分将从业人员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对评价为B级的,将进行集中培训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服务差投诉多、存在计价器违规、绕远等情况的驾驶员,按照相关法规处理,进行集中教育培训考试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半年内不允许在三站一场排队营运。

4.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求企业对于从业司机定期进行服务质量培训,规范行车行为,并建立培训档案,提升出租司机的准入门槛,对司机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并参加统一的考试。

二、服务设施难满需求问题

为完善服务设施,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要求企业承担应有的责任。对于网约平台公司、出租汽车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于企业的线下服务能力进行实地认定,企业应配置与运力规模相适应的停车点等设施,方便司机停车、休息等。

2.采取运力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出租汽车相关政策要求,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制定动态调整方案,减轻市场承载压力。

3.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在三站一场等热点区域,加强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待客位置建设,科学规划,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常驻检查,引导停靠营运车辆按序等候,为乘客出行提供便利。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为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场站管理,用创新提高监管手段。2023年,我局在桃仙机场正式启动了“扫码乘车”智慧管理服务系统,共有2万余台次车辆参与平台运营。作为全国首家应用出租汽车“扫码乘车”智慧管理服务系统,四个主要的功能,一是司机可以通过软件申请短途通道,避免由于乘客路程短发生拒载行为。二是匹配司乘人员,乘客可以通过软件知晓所乘坐车辆车牌号并预估运价。三是软件关联了沈阳文化和旅游的相关情况。四是监控营运行为。管理人员可全程监控驾驶员的经营行为,从根源杜绝绕路、要高价等违章行为,实现了对经营服务全过程监督。系统上线后取得良好的效果,2024年计划在其余三个场站进行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多措并举提高监管力度。一是在热点区域,利用电子围栏对进入区域车辆主动进行规范经营语音提示,提升服务质量,对服务差投诉多、存在计价器作弊、绕远等情况的司机,按照相关法规处理,限制进入市三站一场。二是建立投诉与执法联动机制。对于乘客反映的投诉问题,设立专线受理,受理投诉人对于乘客反映的案件进行调查,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依法处理,并与司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联动。三是严厉打击无证黑车。各区大队采取日常常规巡检+不定期热点区域集中检查的方式,对于无证的黑车进行执法检查,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3.加强信息采集,用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利用出租汽车智能监控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车辆运营数据,对车辆日均营运里程、日均营业收入、订单量、载客量、实载率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并上报给领导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可能出现的特殊天气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进行预判,来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利用收集的数据进行筛查,采取技防手段查处计价器作弊车辆,今年以来共查处计价器作弊车辆146台,并依法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