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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沈阳市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的深入调研和系统思考。提案对行业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结合我市网约车行业最新进展及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反映问题的说明
我市网约车总体情况。我市于2017年和2019年投放网约车运力两批次,共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4958台,在营合规网约车2071台,有6.3万人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合规运力基础正在快速形成。
2026年3月15日,我局向社会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网约车营运资格发放,本次计划发放17300个网约车营运资格。经过线上申请、数据审核、审核结果公示和营运资格确定等工作程序,目前取得资格的申请人正按照办证程序,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缴纳营运车辆保险、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设备后,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
提案中反映的“合规运力严重不足”问题,正在得到根本性解决。在此基础上,您提出的各项治理建议,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
二、关于完善法规与运力调控的建议
(一)关于精细化立法与准入准出机制
您提出的细化网约车管理法规、明确处罚标准的建议,我局完全赞同。
目前,我市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平台、车辆、驾驶员的准入条件、经营规范、法律责任作出系统规定。
《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资格发放公告》:明确本次发放的营运资格为无偿有期限使用,与申请车辆绑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炒卖、转让。车辆使用年限达到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营运资格无偿收回。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结合本次发证实践,进一步细化违规处罚标准,特别是对平台未履行车辆审核责任、向无证车辆派单等行为的处罚规定,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关于动态运力管理
您提出的“动态运力管理、合理控制网约车合规指标”建议,与我市现行政策高度一致。
我市已建立网约车运力动态调整机制。本次17300个指标的发放,正是基于对城市交通承载能力、居民出行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未来,我局将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交通流量监测等技术手段,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合规指标发放数量,实现网约车运力的精准调控。
(三)关于假牌网约车治理
您提出的假牌网约车专项整治建议非常重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已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技术监管:正在建设的网约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具备车辆位置实时查询、历史轨迹追踪、车辆聚集预警等功能,可实现对假牌车辆的精准识别-3。
联合执法常态化: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建立联动机制,对“三站一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
从严处罚:对查实的伪造、变造号牌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工作: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假牌车辆“黑名单”数据库,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三、关于强化平台主体责任的建议
(一)关于司机信誉考核体系
您提出的“量化评分机制”和“阶梯式奖惩措施”,体系设计非常完整,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的网约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将服务质量管理系统作为八大核心模块之一。该系统将实现:
推进交通运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借鉴您建议中的量化评分模型,完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信誉评级分类标准,实现与派单机制的联动。
(二)关于优化公平派单机制
您提出的“合规优先”派单算法建议,我局认为非常必要。
已采取的措施:本次发证公告明确,取得营运资格的车辆将纳入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平台向无证车辆派单的行为,将被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和预警。
下一步工作:
推动各网约车平台开发“合规优先”派单算法,合规车辆基础派单权重提升,对巡游车与合规网约车实行公平派单,消除业态歧视;监管平台对平台派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规派单及时处置。
(三)关于司机权益保障机制
您提出的推动平台与司机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建议,我局正在积极推进。最新进展:2026年3月30日,市人社局在“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中,重点面向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宣传,保障费用全由平台企业按订单缴纳,个人无需承担,实现“从业即参保、每单必保”。现场已为百余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参保登记、待遇申请等实操指导。
下一步工作:
推动平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就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开展协商;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司机技能竞赛、优秀司机评选等活动。
四、关于借鉴香港先进模式的建议
您提出的“构建统一监管框架、打造智慧出行平台、统一服务与投诉处理”等建议,与我市正在推进的工作高度契合。
(一)关于统一监管框架
我市正在建设的网约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实现与交通、发改、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合监管功能。该平台将实现巡游车与网约车的统一数据接入和统一监管标准。
(二)关于智慧出行平台
我市网约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预算157.6775万元,已进入招标阶段。
(三)关于统一服务与投诉处理
我局将依托上述平台,建立统一的投诉处理渠道和流程,无论巡游车还是网约车,乘客均可通过同一渠道投诉,并按统一标准快速处理。
五、关于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的建议
(一)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我局将指导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二)关于社会监督机制。我局将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和社会公众对网约车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合规车辆信息,方便公众查询验证。
(三)关于乘客权益保护。我局将督促各平台和聚合平台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乘客投诉及时有效处理。对于因平台或司机违规行为导致乘客权益受损的,依法予以赔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市正在推进的改革方向高度契合,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以17300个网约车营运资格发放为突破口,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为技术支撑,持续深化网约车行业治理,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安全优质的网约车市场环境,为沈阳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