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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主要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一、主要工作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和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全局上下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相关制度。突出示范引领,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检查迎检工作任务。
(二)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始终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发文的前置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保证公平竞争制度的落实;二是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对照“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规范涉企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备案管理制度。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经由市政府批准的检查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完成率100%。
二是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填报 2022 年度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照《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局开展了针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
(四)科学立法,完善地方交通法规体系
完成《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沈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废止。按照立法程序,严格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废止工作已完成。
(五)聚力执法难点,完善执法机制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在机场、车站、地铁站、商业区、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强化人流密集地区执法,针对“黑车”突出问题和难点热点,持续加大路面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责任,逐级落实责任人监管职责,针对性开展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执法工作,精准有效打击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站一场”、客运站、旅游风景区、繁华商业街区等城市窗口地区的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同时建立全市“三站一场”地区实施24小时执勤制度,实施固定点位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模式,对在场站地区存在的各类“黑车”进行打击。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实施执法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全面开展。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三是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以讲政治为统领,以优作风为关键,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组织执法骨干力量先后两次集中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意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规范执法、礼貌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技能。2022年沈阳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有668名执法人员通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了新式执法证件。
(六)印发规划,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一是印发《沈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沈阳市交通运输领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交通行业“八五”普法,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普法工作。加强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载体关于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力量和优势,提高依法行政宣传质量和效果。
二是联合开通沈阳公交普法号。为深入贯彻实施沈阳市“八五”普法规划,以贴近群众的载体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普法重点内容,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为有利契机,市司法局联合我局依托途经青年大街、一环等我市重点街路的123路、126路、214路公交线路,打造“法治号”沈阳普法公交专车,让普法真正“动”起来、“活”起来,融入城市交通、深入大街小巷、进入群众心中。
(七)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共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8件,1件原告撤诉未开庭,其余7件开庭审理案件中,我局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在已审结的6件案件中,无败诉案件发生。
二、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人员整体结构老化,基层法治人才比较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行业立法调研进程。结合行业实际,按照立法程序,有序推进《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立法前期工作,协同市司法局、市人大等部门借鉴同类城市立法经验,扎实做好调研论证工作,为正式启动立法审议程序做好准备。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托一体化信息平台、局官网集中网上公示,加强执法信息公示,打造“阳光交通”;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打造服务型政府部门,促进执法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从源头降低执法风险,减少执法疏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动态修订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研究建立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修订交通管理包容免罚清单,加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引、告诫、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执法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和考试,实现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即时化、便利化、信息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以及执法情景模拟演练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更好地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等制度。加大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六)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借助新技术新媒介,充分发挥舆论、新闻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交通行业“八五”普法,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普法工作。加强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载体关于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力量和优势,提高依法行政宣传质量和效果。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