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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执法主体共2个,其中职权执法主体1个沈阳市交通运输授权执法主体1个,为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交通运输局在编人员数量:101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量:22;行政执法队在岗在编人员数量:734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数量:585;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0。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及局属执法单位共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50名(其中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2人)。2024年度对   182件行政执法案件全面开展了法制审核,无纠正案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结合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情况,我局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版)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完善,内容包括:执法依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调整,执法项目的动态调整等。更新和调整后,形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版),共包含107项执法事项,并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经由市政府批准的检查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我局共开展涉企检查12未发生处罚案件,检查完成后及时对企业回访,并按要求报送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开展安全领域涉企检查6次,并按要求于2024年年底前向市司法局备案了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未涉及专项检查工作。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了交通执法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同步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执法人员日常培训教育,实现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即时化、便利化、信息化。按照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和执法证件管理要求,组织全员线上参加培训,建立了全队734名执法人员的电子档案。举办了“讲礼仪、抵歪风、守党纪”提质增效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了“申请人民法院非诉强制执行”、“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等系列执法实务培训,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奠定基础。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原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收集行政裁量相关文件及省厅基准制度基础上,开展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修订稿)已向市司法局初审报备。按照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要求,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工作。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情况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7100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426件,公示渠道为局官方网站、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等。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共193件,其中包含涉企处罚案件数为5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共配备433台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74%我局印发了《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交发〔2019〕110号)、《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的通知》(沈交发〔2019〕88号)。编制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深入推进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评议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对照《辽宁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考试网上考评、案卷评查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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