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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强制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5次,推动法治教育全员覆盖。研究制定《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法规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协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持续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职,优化政府职能与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牵头完善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262家违规网约车平台实施行政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部署开展“执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重点运输企业50余家,精准解决企业法治诉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沈阳市内河通航水域安全管理办法》《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规章已完成立法调研及草案起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沈阳市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规划》等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显著增强。

    (四)聚焦规范公正,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研发推广“沈阳交通执法”APP,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学习禁令规范,通报典型案例,年内处置违规问题线索12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组织案卷评查,评查处罚案卷68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328件,以评查促规范。

    (五)强化执法效能,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全年依法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规案件2799件,其中非法营运案件1563件,出租汽车违规案件625件,“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案件88件,网约车平台违规案件262件。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3153台次,监督卸载货物10.93万吨,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场秩序。稳步推进“行刑衔接”,将出租汽车计价器作弊、高速公路商品车非法改装等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合力。

    (六)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及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或检察建议书。

    (七)落实普法责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充分利用交通场站、车辆、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年度普法受众超百万人次,行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对标法治沈阳建设第十赛道工作要求,承担的“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等三项任务均按月扎实推进,及时报送成果,服务全市法治建设大局。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精准性的能力仍需加强;三是基层执法单位法治能力建设水平存在差异,均衡发展有待提升;四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巩固拓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健全执法制度,完善程序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化培训与实战练兵。

    (三)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与监管。持续加强“三站一场”等重点区域执法,保持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提升执法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综合治理效能。

    (五) 创新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与载体,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与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行业治理实践深度融合。

    特此报告。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