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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6年5月15日零时起,启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范围限于市本级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使用,超出上述范围使用该印章无效。

二、“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管理和使用,在行政执法文书中加盖该印章。

三、在限定范围内使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与使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