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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沈阳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纠纷行政 裁决工作规程》文件解读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06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沈阳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行政裁决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辽宁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省、市际班线客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二、申请行政裁决所需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申请行政裁决事项及请求、事实及理由等内容;

  2.申请人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还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客运车辆发班方式和发班时间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注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5.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行政裁决申请材料应当包含正本、副本,共一式两份。

    三、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行政裁决流程图

(附件1-9)沈交发-2021-23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doc.doc


文件链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