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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解读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准驾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准驾证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6日起施行,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为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从业人员管理,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
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沈阳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驾驶职业的驾驶员应当持有上岗资格证。
2.明确启用电子证照后,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3.明确准驾证的管理部门,负责准驾证的具体办理、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4.明确申领准驾证应具备的条件,可有效控制申领准驾证的范围和标准。
5.明确申领、补办、变更、注销申领准驾证时提交的要件,管理部门依此核发和管理准驾证,使准驾证的办理更加系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