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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解读
《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营运证 管理规定》解读
信息来源: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一、经营者初次申领营运证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车辆营运证申领表;

(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车辆照片:5寸两张:车内车外各一张。室内:由前向后,由上向下;室外:45度角,车身需有行业标识及公司门标;

(四)车辆年检合格证复印件(含尾气检测合格证);

(五)上年度车辆二级维护保养记录单复印件(新购车辆无需提供);

(六)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七)智能调度系统安装记录单及监控电脑截图;

(八)燃气车辆需要提供燃气钢瓶合格证或者检测合格证明。

二、营运证有效期限是多少?

营运证有效期为4年。运营年限不足4年的车辆,营运证的有效期依据车辆报废标准或者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营运证如何办理变更?

因企业合并、分立、更名等原因需要办理公交车辆营运证变更的,应当持有效证明文件及本《规定》第五条所述材料向公共交通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由市交通运输局注销原营运证,办理新营运证。

四、公共交通车辆营运证办理流程?

(一)公交企业携带相关要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申请办理;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审核后,制作公交车辆营运证;

(三)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发放公交车辆营运证。


文件链接: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营运证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