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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中办、国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 号)、《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99 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局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32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发布信息269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100%。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等信息,更新率100%。
双随机、一公开、权责清单、“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营商环境、部门预决算、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配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部门文件和部门会议等信息均及时发布。2018年,共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2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 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在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单设“双随机、一公开”子栏目。我局交通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裁量基准等均已在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和“放管服”改革等子栏目中公开,并随时更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 ”已在我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中进行了链接。全年的涉企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等也均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中公开。
2.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公路PPP项目和公交场站设施的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展情况均及时在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同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京沈客专沈阳西站和新民北站配套工程进展情况也及时向社会公布。
3. 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市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全流程招投标信息均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县内、县级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信息均按照时限要求在我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中公开。
4. 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我局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在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中的“财务公开”中及时公开发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在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中单独设立“政务服务”子栏目,下设“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公开,并随着局职能调整,全部及时更新。现我局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的各项要求和办理结果,均在局网站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的1项重点提案(辽宁省第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第026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全文在局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中的“意见建议办理公开”子栏目中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月,我局巡视员高虹在全市新闻发布会上就今年的春运工作进行了介绍。7月18日市政府就我局牵头开展的全市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左志清就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解读,结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非法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的通告》,详细介绍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2018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沈阳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我局及时将针对该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报市政府,并在局网站上发布。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在依申请公开网上办理平台上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书面申请1件,均已按期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同意公开答复数5件,补正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无效申请数1件。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共接待媒体采访105次,全局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800余篇。“沈阳交通”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56条,关注75090人;“沈阳交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条,订阅人数1180人。
2018年9月印发《沈阳市交通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2018年我局未发生舆情事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诉讼1件,已经裁定驳回原告诉请。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
我局智能政务系统已实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是否公开”为必填项。下发文件如选择不公开,必须写明不公开原因,现我局所有印发的下行公文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公开”。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实行分类、分级审批,一般工作动态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审批,重大信息发布内容和时机由局办公室、信息宣传处和分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表格作为档案留存。
3.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严格落实省市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设置,将19项子栏目增加到25项。
4. 强化组织领导
设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 多种渠道落实政务公开
全年,共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3次,主要领导参加1次。同时,在局机关大楼一楼配置政务公开查询触摸屏,可供市民随时查询文件。
6.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11月,针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会,共计45人参加本次培训。
7.参加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5月15日上午,沈阳市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沈河区北通天街广场举行。我局参加了本次活动,通过展板、现场互动问答、发放公交出行指南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讲解答相关政策,听取广大市民意见。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市民咨询120余人次。同时,我局在全市公交车车载电视、公交车和出租车LED屏、局网站上播发政务公开宣传标语,积极开展全市宣传活动;并通过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我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8.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尚不能满足市民需要。2019年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障市民知情权。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