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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结合开展“抓落实、求创新、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我局成立了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成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商解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疑难问题。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沈阳市交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22个管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主要形式、工作程序等。并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窗口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扩宽政务公开渠道
1、发布了“我的沈阳·乘车易”APP
在手机终端普及、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和个性化出行日益受市民青睐的今天,利用手机自助查询出行信息已成为百姓出行的经常性选择,为应对这一趋势,更好服务于民,也为加快推进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体系建设,沈阳市交通局推出了“我的沈阳·乘车易”智慧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并与2015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这也是我市首款由政府部门官方推出的公众出行服务应用软件。“我的沈阳·乘车易”手机APP服务平台包含城市公交、出租车服务、长途客运、火车信息、轨道交通、火车航班信息动态等百姓出行信息。
2、开办沈阳出租汽车网站
我局开通沈阳出租汽车网,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以及行业管理人员提供各种业务与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全天候”、“不间断”、“零距离”、“双向互动”的特点,提高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公众服务职能和完善管理机制。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为:政务公开、业务查询、考核通报、服务信息、企业服务。
3、开通了“沈阳交通”微信平台
我局开了“沈阳交通”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查找沈阳交通,可关注沈阳市交通局官方微信。通过微信平台,广大市民群众可以查询办事指南、公交信息、交通法规等;可以关注交通动态;还可以参与互动,如最美交通人评选活动。我局也将进一步完善微信平台,使之成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窗口、新亮点。2015年共发布信息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
2015年,在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100%。对法律法规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更新率100%。重点公开公交客运出行、公路通行等热点信息,部门权责清单、流程图,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我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做到该保密的不泄露,该公开的不保密。2015年,向沈阳市现行文件管理中心报送现行文件18件。
3、推进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我局对公路、公交、出租、道路运输等服务窗口的服务项目、程序、承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市政务公开网、局网站、出租汽车网站全部按要求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制定了《沈阳市交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协调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申请公开的内容都是与沈阳浑河客货联运中心相关信息,申请的形式为当面书面申请,全部在时限内答复完毕。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等;“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件。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52件、政协提案 42 件,满意率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0元。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2016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指导,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沈阳市交通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