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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3年度信息报告如下: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321条。全年向沈阳市现行文件管理中心报送现行文件31件。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0元。
4.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3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沈阳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人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政策法规处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沈阳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办法》以及《沈阳市交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22个管理规定,按工作程序要求认真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于2008年5月1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上发布,并于同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载体建设
(一)在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上,交通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原则,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公开政府信息。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等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载体发布信息4000余次。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与沈阳日报联合主办的《民生连线》、沈阳电台《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看今天》等栏目共9次,“政务公开三进活动”1次。
(二)开办沈阳出租汽车网站
我局开通沈阳出租汽车网,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以及行业管理人员提供各种业务与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全天候”、“不间断”、“零距离”、“双向互动”的特点,提高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公众服务职能和完善管理机制。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为:政务公开、业务查询、考核通报、服务信息、企业服务。
(三)发行《沈阳Taxi》杂志
我局发行了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杂志《沈阳Taxi》,曾维书记为创刊号专门题词。《沈阳Taxi》紧紧依托于沈阳社会发展实际,密切联系广大乘客和行业从业者两大群体,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广大从业者传递行业发展、行业管理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等信息。同时,也为广大出租汽车企业和从业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树立形象、争创品牌的最佳阵地和崭新平台。该杂志每季度出版一期,配发至全市出租车。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政务公开又建立了新载体。2013年出版发行4期。
(四)局属各单位还借助出租车LED显示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电子触摸屏、公示栏(版)等载体,宣传本部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2013年,出租车LED显示屏、公交车车载电视共计播放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大活动信息、交通行业活动信息100多条。
(五)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宣传活动
我局参加了在中山公园沉池广场开展的全省第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此次活动以“推进权力公开 建设服务政府”为主题。我局提供了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包括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交通行政执法、货运业务、客运业务、维修驾培等方面。公交指挥调度中心、出租汽车市场管理办公室、道路运输管理处、驾培处、行政执法支队、宣教处、和平分局等局属单位派骨干业务人员参加了活动,“零距离”与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咨询问题。共发放沈阳市交通局部分机构办事指南等宣传单300余份,现场解答市民咨询2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此次活动。
(六)认真做好“96123交通服务热线”和“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的解答和办理工作
我局交通服务热线全年共受理市民诉求127763件。其中市民咨询、求助共104460件,占受话量的81.8%;市民投诉16982件,占受话量的13.3%,案件平均办结率93.8%,市民满意率98.6 %;交通建议1595件;表扬件943件;帮助市民登记失物信息3783件。同时,沈阳交通服务热线针对市民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汇总,2013年共上报并处理典型案例150余件;各单位接听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万余人次。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途径还不够丰富。这些问题都需要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妥善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
2.畅通公开渠道,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主动信息公开率达100%。依法妥善处理公民、法人提出的已申请公开案件;积极利用局官方网站、公交出租车显示屏等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和更新交通管理信息;通过培训等措施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