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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66号)、《辽宁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辽财经规〔2024〕10号》等文件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4〕366号)、《辽宁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辽财经规〔2024〕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奖补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支持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中央财政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择优支持、跟踪问效、奖补结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管理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及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完成,按职责分工开展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项目筛选、资金申报审核,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建议,开展绩效管理等工作,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将中央资金下达至市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所属的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负责项目提报、资金申报、项目审查、实施管理、资金使用监管、绩效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等全过程组织和监管工作,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四)项目建设单位是奖补资金申报、项目实施和奖补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奖补资金管理制度,按项目设置奖补资金专户,及时落实自筹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奖补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完成投资计划;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做好年度绩效自评工作,自觉接受督导检查、绩效评估,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分配原则
第五条 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是纳入大连、沈阳《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沈阳市重点项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综合货运枢纽项目。主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服务多式联运节点集散分拨需求的仓储、堆场扩能改造项目;能够增加设施容量,加强各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仓储、堆场、邮政快递分拣中心等新建项目。
(二)集疏运项目。主要围绕铁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基础设施进场站、进港口码头、进园区,实施的既有线路延伸拓展、专用线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能够服务铁路、机场、港口等枢纽节点的公路建设项目等。
(三)设备更新项目。主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以及跨方式快速换装装运的装卸、分拣设施及标准化载运单元等;符合低碳目标的作业设施、新能源货车和全货运机型等。
(四)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多种运输方式信息互联共享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提供公共物流信息服务、推进“一单制”联运服务、实现枢纽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系统建设、设备购置等。
第六条 奖补资金不得用于:
(一)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除第五条规定外的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
(二)未依法获得立项、土地、环保等工程相关前期手续的项目;
(三)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车购税资金等中央资金补助的项目;
(四)涉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的项目;
(五)经交通运输部认定在核定范围外的其他投资。
第七条 奖补资金分配采用项目法。奖补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年度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年度完成核定投资额的50%(核定投资应是《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期内重点项目新增投资额)。可按照每年项目核定情况分类安排奖补资金。
第八条 奖补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支持支撑国家战略、强化沈大协同联动、服务地方支柱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具备公益属性,在沈阳市乃至全省、全国有重大战略价值和战略影响力,投资规模大且合法开工的项目。
(二)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各个项目在省级、市级,以及市内各区县(市)、管委会的空间布局,资金分配应兼顾上述布局的均衡性,并统筹考虑项目类型、联运功能及示范效应。
(三)绩效优先。资金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导向和依据。按照交通运输部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全部完成考核任务的项目,在后续资金分配中予以重点支持。
第三章 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
第九条 奖补资金下达我市后由市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年度实际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和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奖补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根据奖补资金到位时间,可按实际情况分批下达计划,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批。
第十条 项目所属相关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资金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审计报告(见附件3)、监理报告(见附件4),初审合格后出具审核意见(见附件5),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初审重点包括:
(一)项目已纳入《实施方案》,并符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大连、沈阳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意见》等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条件已落实并合法开工;
(三)项目核定投资范围与核定投资额度应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的要求;
(四)提交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应符合要求,确保各项内容对应一致、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市交通运输局对材料进行复审,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复审结果,提出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奖补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好政策平台直接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的奖补资金专户。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第十四条 项目所属市直部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年度自评工作,自评材料包括:项目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年度审计报告、年度监理(或交工竣工验收)报告等,经现场勘验后,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第十五条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完成沈阳市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五章 资金使用监管
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实施、年度资金申请报告、绩效自评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奖补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严禁与其他资金混淆使用。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与投资目标。如无法完成既定建设目标或发生重大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上报。未完成年度绩效任务的,可按相关程序收回部分或全部奖补资金;项目终止的,收回全部奖补资金。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推进简况,包括但不限于本月工程形象进度、绩效目标推进情况、总投资及核定投资进度、存在问题和需协调解决事项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报送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并定期报送项目运营情况。
第二十条 各级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奖补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奖补资金。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和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依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期限确定。
附件1:
XXX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信息化平台类建设项目)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所有制性质、主要股权单位概况、主营业务、基本财务(含债务风险)和信用情况等。新成立的法人单位需介绍主要股权单位主营业务及上述财务情况。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类型及功能
结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暂行)》中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和服务功能要求,说明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发展定位与目标(若有)、项目类型、主要功能(针对服务对象,对综合货运补链强链、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说明项目纳入地市级(含)以上所属规划的情况;项目的前期批复情况(审批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核准制项目申请报告和备案制项目备案文件的批复情况);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规划许可情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情况;项目前期建设施工情况(2023年前已启动项目建设完成概况,若有)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1.说明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设方案
综合货运枢纽项目。说明项目的设计年限、设计能力、建设内容与规模、总平面布置方案、土建与市政配套工程、对外交通衔接方案、建设开发模式等。
集疏运项目。说明项目的设计运输能力、建设内容与规模、路线方案、所衔接的场站(空港、陆港、铁路站、物流园区)及对应场站的货物吞吐能力等。
信息化建设项目。说明项目的总体设计构架、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及采用标准等。
2.说明项目建设工期及建设进度
说明项目总体及实施期内的建设工期、进度安排和目前实际建设进度(附现场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筹资方案
给出项目总投资概算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度的总投资及核定投资计划;说明项目筹资方案、资本金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含已经完成投资情况,若有)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2024年XXX完成情况 | |||
建设规模(平方米/公里/台) | 投资(万元) | ||
总投资 | 项目资本金 | 核定投资 | |
四、2024年度核定建设内容明细
合计金额应与六章节合计金额相同,EPC需分拆。
2024XXX符合奖补要求的核定建设/采购内容明细 | |||
序号 | 建设/采购内容 | 金额 | 对应合同序号(五章节) |
1 | |||
2 | |||
3 | |||
合计 |
五、合同进度/明细表
合同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命名格式为“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编号”
2024XXX合同进度 | |||||
序号 | 建设/采购主体公司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编号 | 建设/采购内容 |
1 | |||||
2 | |||||
3 | |||||
合同金额合计 |
六、票据明细及清单:
明细序号应与清单序号对应,合计金额与四章节合计金额相同。
2024XXX票据明细 | |||||||
序号 | 付款方 | 收款方 | 发票金额(元) | 发票编号 | 发票对应建设/采购内容 | 发票时间 | 对应合同序号 |
1 | 2024.11.27 | ||||||
2 | |||||||
3 | |||||||
票据金额合计 |
七、附件
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附件1-XXX”、“附件2-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文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项目核准批复、项目备案意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法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5.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文件。
6.投资概算表
7.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8.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9.相关合同证明
10.具备财务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合同、付款凭证(不低于企业承担的核定投资额度)等证明材料。项目审计报告应重点对核定投资使用方向、额度,资金兑现情况进行说明。
11.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建设形象进度报告及证明材料。
12.其他必要佐证材料。
企业公章:
日期:
注:信息化平台类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写
XXX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设备更新类建设项目)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所有制性质、主要股权单位概况、主营业务、基本财务和信用情况等。新成立的法人单位需介绍主要股权单位主营业务及上述财务情况。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功能及作用
阐述设备更新的背景,结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说明项目设备更新升级方面“围绕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广应用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和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的装卸、分拣设施及标准化载运单元,鼓励配备符合低碳目标的作业设施、新能源货车和全货运机型等”要求的符合性,说明本项目与相对应综合货运枢纽的关系及功能,以及对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货运补链强链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
(二)设备更新条件落实情况
提供所服务的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设备更新采购合同情况等)。
(三)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1.设备更新购置方案
说明设备购置更新目标、购置更新内容及规模、经济技术指标表等。
2.设备更新购置工期及建设进度
说明项目总体及实施期内设备更新购置工期、进度安排。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筹资方案
给出项目总投资概算表,项目实施期内每年度的总投资及核定投资计划;说明项目筹资方案、资本金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2024年XXX完成情况 | |||
建设规模(平方米/公里/台) | 投资(万元) | ||
总投资 | 项目资本金 | 核定投资 | |
四、2024年度核定建设内容明细
合计金额应与六章节合计金额相同(EPC需分拆)。
2024XXX符合奖补要求的核定建设/采购内容明细 | |||
序号 | 建设/采购内容 | 金额 | 对应合同序号(五章节) |
1 | |||
2 | |||
3 | |||
合计 |
五、合同进度/明细表
合同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命名格式为“序号-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编号”
2024XXX合同进度 | |||||
序号 | 建设/采购主体 公司名称 | 供应商 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 编号 | 建设/采购内容 |
1 | |||||
2 | |||||
3 | |||||
合同金额合计 |
六、票据明细及清单
明细序号应与清单序号对应,合计金额与四章节合计金额相同。
2024XXX票据明细 | |||||||
序号 | 付款方 | 收款方 | 发票金额(元) | 发票编号 | 发票对应建设/采购内容 | 发票时间 | 对应合同序号 |
1 | 2024.11.27 | ||||||
2 | |||||||
3 | |||||||
票据金额合计 |
七、附件
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附件1-XXX”、“附件2-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文件”。
1.项目建设单位设备采购计划。
2.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证明文件。
3.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4.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5.项目建设单位设备采购合同。
6.年度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支付证明。(不低于企业承担的核定投资额度)
7.具备财务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及相关合同、付款凭证(不低于企业承担的核定投资额度)等证明材料。项目审计报告应重点对核定投资使用方向、额度,资金兑现情况进行说明。
8.年度设备使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牌照、车辆营运证等使用证明)
9.其他必要佐证材料。
企业公章:
日期:
附件2
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模板)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一、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涉诉等原因导致账户冻结等问题。
二、依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所提供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合法。企业存在账户冻结风险的,第一时间向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确保国家奖补资金安全。
三、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功能建设。
四、除奖补资金外,本项目未享受过其他中央资金补助;奖补资金外的其他资金已落实资金渠道,能按时到位;奖补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XXX项目2024年度工程监理报告(模板)
1.施工情况
1.1工程简介
XXXX
1.2工程施工概况
完成XXX,XXX正在施工……
2.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重点工程施工情况描述
项目实施期内,2024年实际完成XX路全部施工完成投资XX万元;完成XX路主体结构施工,完成投资XX万元;完成XX村跨铁路桥收尾,完成投资XX万元;完成XX村等下穿附属施工,完成投资XX万元:完成平改立给排水、低压配电施工,完成投资XX万元。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全部投资为核定投资。根据投资折算公里数约4公里。具体如下:
2.1工程进度
(1)景观提升工程:
完成XXXXX
(2)上跨铁路桥
XXX
2.2本年度控制工程施工情况
XX路、XX路下沉道路已实现全面通车。
XX2号框架桥顶进工程全部完成。
2.3本年度重点工程施工情况
框架桥泵房已完成,除斗门东街泵房因电力接入问题,其余实现自动抽排水。
3.参建单位概况
3.1参建单位
3.3.1建设单位:XX有限公司
3.3.2
代建单位:XX指挥部
指挥部指挥长:XX
第三工程指挥部指挥长:XX
指挥部地址:XX
3.3.3
勘测设计单位: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项目负责人:XX
地址:XX
3.3.4施工单位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XX | 局指代理常务副指挥长 | XX |
2 | XX | 一项目项目经理 | XX |
3 | … | … | … |
3.3.5
监理单位: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XX
公司地址:XX
监理项目部入场人员: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证书 | 担任岗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XX | 铁道工程 | 国证 | 总监 | XX | |
2 | XX | 信号 | 铁证 | 副总监 | XX | |
3 | … | … | … | … | … | .. |
4.质量事故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自XX工程开工建设以来,监理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6.中央奖补资金使用内容建设进展情况
2024年XX项目预分配资金XX万元,计划拨付已完成未支付工程款,支付内容主要有XX,目前以上XX已完成建设工作。
7.附件
1.XX跨路建设段 |
图片 |
2.XX跨路建设段 |
图片 |
附件4
XXXXX项目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
(模板)
XXX公司(项目建设单位):
我们接受XXX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截止2024年X月X日XXXX项目的项目单位情况、项目融资方案落实情况、项目总体投资进度情况、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询问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XX铁路改造提升项目,北起XXXX,线路全长XXkm。项目改造后仍维持单线主要对沿线轨道、桥梁、路基、机电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概算总额为XXX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XXX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XX万元……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X月X日,企业性质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
注册地址:XXX
注册资本:XXX万元
实收资本:XXX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XXXX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XXXX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实收资本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2023年出资 (万元) | 2024年出资 (万元) | 合计 (万元) |
XX | |||
合计 |
(二)项目公司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缴出资(万元) | 实缴出资比例(%) | 企业类型 |
XX | 国有独资 | ||||
合计 |
二、项目融资方案
XX铁路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XX亿元,其中项目建设资本金XX亿元
银行借款XX亿元。具体各类资金融资方案如下:
单位:亿元
资金来源 | XX | XX | XX | XX | 合计 |
XXX | |||||
XXX | |||||
合计 |
具体融资计划:
单位:亿元
年度 | 计划到位金额 | 实际到位金额合计 | 实际到位资金明细项目 | |||
XX市财政 | XX区 | XX区 | 银行贷款 | |||
2022 | ||||||
2023 | ||||||
2024 | ||||||
合计 |
三、项目总体投资情况
1.项目总投资
XX铁路改造提升项目计划于2022年7月开工,截止2024年1月5日各年度投资情况如下:
年度 |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2022 | ||
2023 | ||
2024 | ||
合计 |
注:计划投资总额为XX铁路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概算总额,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系项目工程未计量,未计量部分未体现在财务数据中。
项目实施期内2024年主要开展沿线平改立施工。完成XX路主体结构施工XX村跨铁路桥收尾。计划完成投资约XX亿元,其中实施期内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合计XX万元。
2.项目核定投资
各年度核定投资情况:
年度 |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2022 | ||
2023 | ||
2024 | ||
合计 |
根据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财政局印发的《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核算总计划投资中核定计划投资为XX万元,已累计完成核定投资XX万元(其中已计量核定投资XX万元,剩余部分未体现在财务数据中),其中实施期内2024年计量完成核定投资XX万元,合计XX万元。
3.2024年费用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合同 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计量金额 (万元) | 支付日期 | 支付金额 (万元) |
XXX | XXX | XXX | 2024-7-1 | XXX |
XXX | XXX | XXX | 2024-12-11 | XXX |
合计 | XXX | XXX | XXX |
四、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中央奖补资金计划用于支付2024年发生的以下工程费用:XX路跨铁路桥、XX路铁路桥工程款……。
五、其他
本报告仅供XXX用于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申报先行审核使用,不得作为其他方面的引用或使用。
附件:
1,资本金实缴证明、自有资金入账凭证、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2.2024年银行贷款、借款入账凭证、银行存款证明材料
3.2024年实际支出费用清单、资金往来证明材料
4.财政资金下达文件、拨款单,财政资金入账凭证
(审计单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日期)
附件5
XXX局、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关于项目单位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意见
沈阳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专班办公室:
按照《沈阳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我县(或市、区)共承担枢纽类项目*个、集疏运类项目*个、设备更新类项目*个、信息化平台类项目**个,实施期累计核定投资**万元,XX年计划完成核定投资共计**万元(此处附件说明)。
经我县(或市、区)认真审核,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提报的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沈阳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随文呈报你办,请予以审核。
XXX局、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公章)
XXX年 月 日
联系人:XXX,电话,XXX。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 2024年12月26日印发 |